吉木乃县面向社会公开补招年“三支一扶”大学生简章
为做好我县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年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公开补录“三支一扶”大学生3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募原则
选拔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吉木乃县户籍择业期内(-年毕业)大专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和已落实就业岗位的毕业生。曾参加过“三支一扶”的人员,不再招募。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三、招募办法
公开招募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政审、培训等阶段。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月16日开始截止至1月22日。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携带《三支一扶报名信息表》及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二份)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
(二)笔试
1、考试采取笔试考试形式。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笔试试卷由吉木乃县“三支一扶大学生”领导小组命制,国家通用语言答题,笔试成绩总分为分。
3、笔试内容以事业单位职业能力测试以及与“三支一扶”服务相关的内容为主。
4、根据招募岗位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对空缺的岗位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及时进行补录,不服从安排者不予招募。
(三)体检
体检由吉木乃县“三支一扶”管理办公室组织入选毕业生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医院体检结论后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政审
拟招募人选名单由县“三支一扶”管理办公室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参加政审,通过政审人员上报地区“三支一扶”办审核。
(六)培训
岗前培训工作由地区“三支一扶”办集中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由县“三支一扶”办统一派遣招募人员到服务单位,并组织招募人员与服务单位签订《新疆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服务单位落实好大学生的学习、工作、生活等相关事宜。
四、待遇保障
(一)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每人每年工作生活补贴3万元,并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元/月)。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一次性元的安家费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参加相应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从“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由“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购买。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本科学历“三支一扶”人员报考研究生可享受加分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2年内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服务期满落实就业岗位的“三支一扶”人员,其服务期视同工龄连续计算。
(三)服务期满人员可享受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考试加分政策。贫困地区服务期满人员可通过直接考核等公开招聘方式进入服务地的乡镇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可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服务期满后留在基层工作的人员将纳入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跟踪培养。
(四)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五、其他事宜
(一)监督
选拔招募过程中笔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联系方式:
吉木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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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二0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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