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解决农村困难群体就业难题,促进乡村治理,吉木乃县人社局用好用活公益性岗位,帮助困难群体在“家门口”实现就业、稳定增收。
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已脱贫家庭劳动力。按属地管理原则,符合条件人员自愿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村委会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书面劳务协议,期满考核合格且工作需要者可签下一年劳务协议,劳务协议实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出现空缺后,按照聘用程序及要求进行递补。
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遵循“严控规模、统筹开发、规范管理、分级负责、促进就业”的原则,按照“托住底线、救济困难、临时安置”的属性,建立健全“按需设岗、一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
截至目前,共开发乡村道路维护员、乡村保洁员、乡村绿化员、乡村水电保障员、农村养老服务员、村级就业社保协管员、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等8个工种。累计安置困难就业人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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