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记者刘斌通讯员李少洋张世园)“如果没有执行局的帮助,我们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欠款。这么热的天,让我们在家门口就把钱拿回来了,真心感谢十师法院、感谢执行局!”地处边境团场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六团五连职工激动地说。
年初,吉木乃县某农业公司拖欠一八六团五连数名职工劳务费、滴灌款。连队两委多次与该公司协商无果,相关职工今年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巴里巴盖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审结后该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11名职工共同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收案后兵团十师中院执行局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告知其应履行的义务。经调查了解,被执行人公司已歇业两年之久,称无履行能力拒绝执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驱车赶往余公里外的一八六团实地调查,在被执行人公司院内,细心的执行员发现空地处堆放的废弃钢材,在了解钢材回收行情后,经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协商,被执行人同意以废弃钢材变现的方式支付欠款。
此时正值三伏天,执行干警不畏酷暑,协同被执行人联系收购方,并现场监督装车、计量,历经9个小时连续奋战,执行到位金额元。
考虑到7月正值农忙季节,申请执行人都是连队职工,且距市区法院路程较远,执行员请示院领导后决定在一八六团五连召开案款发放会,以支付现金的方式现场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次日上午在连队两委的协调配合下,在一八六团五连办公室召开案款发放会,11名申请执行人全部到场,现场发放案款。至此,该案全部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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