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精准化及进一步了解掌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情况,更好的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服务保障,退役军人事务部拟全面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和自治区民政厅、人社厅,乌兰察布市民政局、人社局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电子信息采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集目的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为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奠定基础。
二、采集范围
年10月1日前户籍在我县且健在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三、采集对象
信息采集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
1.军队转业干部;
2.退役士兵;
3.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4.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
5.复员军人;
6.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7.残疾军人;
8.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9.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1.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四、采集地点
退役士兵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前往户籍所在乡镇集中采集点申报信息。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到化德县民政局采集点进行申报信息。军队转业干部到化德县人社局采集点进行申报信息。
五、信息采集需携带材料
请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采集信息时携带以下证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
(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提供);
(4)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伤残军人、伤残民兵民工提供);
(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6)立功受奖证件;
(7)现役军人家属需携带证件:现役军人士兵证或军官证的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
(8)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六、时间要求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自年10月29日开始,到年12月10日前完成。
化德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0月29日
综合编辑:活力化德
投稿邮箱:hdwx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