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新文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强调“要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要求“旗帜鲜明批判‘泛突厥主义’、‘泛伊斯兰主义’错误思潮”。
近年来,新疆文物事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入实施“文化润疆”工程,充分挖掘好、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本地丰富的文物资源,有效运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故事、考古实物、文化遗存,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讲好中国故事,促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推进文物工作高质量发展。
新疆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内涵深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
考古发现进乡村
新疆共有不可移动文物处,其中世界文化遗产地6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处。目前对外开放文物保护单位处,已成为各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重要旅游景点。现有博物馆92座(其中国家一级博物馆2座),馆藏文物45万件,包括国家一级文物件,二级文物件,三级文物件。另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5处、历史文化名镇3处、历史文化名村4处、历史文化街区2处、中国传统村落18处。与其他省区相比,新疆文化遗产资源有着无可替代的国家安全战略价值,既见证了历朝历代中央政府对于新疆的有效管理,也见证了中华文明的主导地位,以及对整个人类文明进步的巨大推动。
坚持保护为主文物保护利用状况明显改善交河故城
坎儿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在机构建设、资金保障等方面给予直接支持,推动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自治区层面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新疆石窟寺保护利用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古和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并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全区地州市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文物保护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每年投入万元解决文物看护员专项经费,扭转了野外重点文物巡查难、看护难的情况,文物安全形势持续向好;重点文物遗址抢救保护力度逐年加大,一批重要文物遗址得到有效保护;“考古中国”新疆项目稳步实施,吉木乃县通天洞遗址、尼勒克县吉仁台沟口遗址、奇台县石城子遗址、尉犁县克亚克库都克烽燧遗址分别于、、、年入选“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文物考古研究话语权稳步增强;各级博物馆、文物遗址点成为传承文明的重要窗口和爱国主义教育重要基地,文物工作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和田地区博物馆“五星出东方利中国——和田历史文化陈列”入选第十八届(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新疆四史”流动博物馆“百县千乡”全覆盖,惠及群众余万人次,让各族群众走近文物、贴近历史;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宣传媒体等合作交流日益频繁,社会影响逐步扩大。向社会开放的文物遗址总数已经达到处,文物工作举旗帜、聚民心阵地作用持续发挥,文物事业聚焦服务党和国家政治大局能力稳步提升。
让新疆文物成为“文化润疆”的重要抓手
“十四五”期间,新疆文物事业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认真把握文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把文化遗产挖掘好,充分发挥新疆考古研究工作在建立历史年代序列和考古文化谱系、复原新疆历史、掌握学术话语权和主动权等方面的特殊作用,继续实施“考古中国”新疆重大项目,加强现代科学技术在考古工作中的应用,大力推进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延伸历史轴线、丰富历史内涵、活化历史场景,为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更好认识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提供坚实支撑。把文化遗产保护好,大力推进主权见证类、民族融合类、多元宗教类、革命文物类遗址的抢救性保护工作。全面梳理和评价评估新疆文物资源,分级分类制定保护名录和工作台账,维护文物资源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文化延续性,切实保护好实证新疆是祖国不可分割一部分的历史坐标。把文化遗产阐释好,不断制作推出文物短视频、文物图书等能够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的文物宣传精品。加快特色博物馆建设,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将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影响力的文物景点、博物馆纳入“三区三州”旅游大环线、“丝路文化经典线”,依托丝绸之路(新疆段)丰厚历史文化资源,推出“乌孙古道”、“车师古道”等十条“丝路古道”旅游线路,让各族群众感悟中华文化、增强文化自信,持续做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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