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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吉木乃县巧用监察建议书做好监督整改

“实践证明,只要坚持问题导向,用好用活监察建议书这一监督利器,就可以有力的推动单位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为党员干部营造良好的为民服务工作氛围。”近日,吉木乃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陈晶信心满满地说。

今年以来,吉木乃县纪委监委结合日常监督、信访举报、督察巡察反馈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发现问题产生的原因和特点,着力找准廉政风险点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精准制发监察建议书,有力地促进了相关责任单位严格日常管理、堵塞制度漏洞、健全长效机制,充分彰显了监察建议书的监督成效。

“县纪委监委向我们下发的监察建议书直指我们在职业培训工作中存在漏洞和问题,也暴漏出我们对此项工作的监管不到位,我们诚恳接受并按规定时限进行了整改落实。”县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党组书记曹芳忠说。

接到监察建议书后,该局及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自查自纠工作,坚持举一反三,严格按要求落实了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并且加快建立完善了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监管的相关制度,及时消除此项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风险,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广大基层劳动者的权益。

同样,吉木乃县财政局在收到县纪委监委关于围标串标、超付监理费等问题的监察建议书后,坚持问题导向,对相关公司和个人进行了依规处理,并且完善相关制度和条款5项,挽回经济损失6.3万元,防止了“大问题”的产生,也极大地保护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自年以来,吉木乃县纪委监委共向相关部门和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30份,通过主动发现相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及时有效地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预防和处置,为全县党员干部营造了敢干事、愿干事、会干事的良好氛围。(通讯员谢师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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