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郭玲)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开展了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遴选推荐工作,自治区3个镇(乡)入选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6个村入选第三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至此自治区已有39个村荣升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 自治区入选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名单的有: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那拉提镇、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英格堡乡、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禾木哈纳斯蒙古族乡。 自治区入选第三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的有: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铁热克提乡白哈巴村、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托斯特乡塔斯特村(石头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那拉提镇拜依盖托别村、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六工镇十三户村、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乌尔禾镇查干草村、吐鲁番市高昌区葡萄镇巴格日社区。 下一步,自治区有关单位将积极谋划,充分发挥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乡村旅游品牌体系,优化乡村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据了解,此次遴选将乡镇纳入遴选对象,针对村和乡镇在发展乡村旅游中的不同定位和功能,分别制定重点村和重点镇(乡)遴选标准。重点村遴选标准侧重于引导各地依托乡村自然文化资源和生产生活方式,挖掘乡村多元功能多重价值,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助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重点镇(乡)遴选标准侧重于引导各地发挥乡镇连城带村的衔接功能和要素优势,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乡村旅游发展的区域中心,带动乡村旅游集群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助力打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通道,促进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