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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乃县农信社创新扶贫小贷使用监督模式让

可有效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是金融精准脱贫攻坚战中的“利器”。但发放到贫困户手中的5万元以内的资金,如何有效监管其使用一直是个不大不小的难题。近日,吉木乃县农村信用社与县财政局共同出台的小额信贷“户贷、村管、村监督”管理办法,让这个难题有了一个全新解决方案。

据介绍,《吉木乃县扶贫小额信贷“户贷、村(社区)管、村(社区)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今年4月24日开始施行的。该办法的创新之处在于压实了“五人联查小组”的贷后监管责任,村(社区)第一书记、支部书记、扶贫专干、村会计、信贷员这5个联查小组的成员,每人负责监管的具体内容《办法》中都进行了详细规定,对监管不到位的,县扶贫领导小组将进行问责。

《办法》出台后,吉木乃县乌拉斯特镇乌拉斯特村“访惠聚”工作队队长、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杜曼成为了贷后监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全村的贷后监管工作。他告诉笔者,以前村干部有监管失查的情况,导致了一部分扶贫信贷资金用途不精准,本来是用来发展生产的钱,结果被贫困户消费了,或者干脆借给别人,导致贷款到期还款困难,现在我们采取了一些具体措施,要让贫困户把钱用在刀刃上。

紧密和吉木乃县农信社的信贷员配合,杜曼组织村干部重新对全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了入户调查与核实,对第一批走访完的有信贷需求的18户贫困户,村两委会同5人联审小组召开会议,共同确定每户发放的额度。杜曼说,每户需要多少就精准发放多少,村干部不能稀里糊涂的,我们要把事后监管变为事前主动作为,让每一笔扶贫资金放得出、收得回,为打造信用村做准备。

除了明确了村干部的职责,《办法》还对各级组织如何进行贷后监管进行了细化,比如“五人联查小组”要按月对已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使用情况逐户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报送至村委员会分析研判,对有问题的小额扶贫信贷推送至所属乡(镇)扶贫办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县扶贫办还会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推送的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进行定期进行监督检查,通报检查结果。

这一管理办法的施行,极大提高了扶贫小额信贷的使用效果。据吉木乃县农村信用社党委书记、理事长赵立锋介绍,作为一个边境贫困小县,吉木乃县年底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户,至今年3月末,农信社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万余元、笔。投放金额大、涉及农户多,单靠农信社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很难做到准确全面。《办法》的出台让大家认识到扶贫小额信贷的发放与管理不是农信社一家的事,各级组织也应该共同把这件事做实做细。有了各方的大力支持,扶贫小额信贷的发放与回收都变得更加顺畅,效果也更加明显。作为金融精准脱贫的主力军,吉木乃县农村信用社有信心在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以真功夫和实举措打赢这场攻坚战。

(图为吉木乃县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赵立锋〈左三〉在乌拉斯特村了解扶贫小额信贷发放情况。)

(自治区联社刘大为吴国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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