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监督有效抓手,开展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纳入季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地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述责述廉会的重要内容,编制地区全面从严治党4类8个责任清单,不断深化作风建设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强化优化营商环境监督,着力推动惠企政策落地,以“硬监督”护航营商环境“软实力”。“我们在专项治理中多渠道收集破坏营商环境方面问题线索,坚持跟进监督,突出政治监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督促涉企职能部门落实各项惠企政策。”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职能部门服务企业不积极、效果不明显,个别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对涉企职能部门日常监督不够,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见效不够及时等问题跟进监督,清除经济高质量发展“绊脚石”,把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六稳”“六保”、减税降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任务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和专项检查重点,坚持常态化察访、定期走访、交叉检查、重点督查和“回头看”相结合,采取不打招呼、直击现场、模拟办事等方式,着力发现在涉企服务中敷衍塞责等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在重要节点,地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干部作风督导,累计走访企业家(次)、部门个(次)、窗口服务单位个(次),共发现问题个,已督促整改个。梳理年以来影响和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3个,对未办结线索进行清仓起底,实行跟踪督办。
吉木乃县纪委监委注重加强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办理工作,年1月至年8月,该县两企业到县不动产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分别缴费余元,肖某在国家明文规定对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情况下仍收取费用。年2月,该中心将违规收取费用退还至两家小微企业。
在该县纪委监委督促下,年4月,吉木乃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肖某在服务企业中因不正确履行职责受到警告处分。
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委把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起来,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等8项监督重点,坚持清单化监督,区分县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纪委、国有企业纪检机构监督不同重点,分门别类制定四张政治监督清单,细化11项具体措施,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分类建立问题台账,细化治理“清单”,及时移交、挂牌督办。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监督作用,从企业人士中选聘42名特约监察员,认真听取企业诉求、收集企业意见建议。
“我们先后召开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会议、行政审批和相关保障组协调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确保‘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落地见效。”阿勒泰地区行署相关人员表示。
阿勒泰地区行署持续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累计调整、取消和下放地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项。实行服务企业“一网通办”,将企业办理时限压缩到3个工作日内。推广电子营业执照